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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验收评审工作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信息网  2019-07-09  来源:抚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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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和《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管理办法》,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工作,促进企业提高检(试)验能力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在企业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受江西省散预办委派,58日至31日,江西省散协组织4个专家组分4批到抚州市对25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开展现场验收评审工作。

 

专家组按照《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评审考核内容》,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文件、技术资料、各项规章制度、原始记录、台账、档案等相关资料,从试验室内控制度、试验室人员、试验室检(试)验环境、试验室检(试)验与质量管理等四个方面,19个大项63个小项对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工作进行现场验收评审。从现场验收评审检查情况看,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企业对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工作非常重视,积极配合,加大了对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内部试验室环境和面貌有很大的改观。

 

现场验收评审结果:25家企业全部为有整改项合格,专家组将存在的问题列出了整改事项清单,向企业开出了《非必须符合项中轻微缺陷项和不符合项汇总表》,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0天,整改到位后,向专家组组长提交整改报告。经过整改,25家企业中有24家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经专家组组长审核后,确认整改到位,通过了验收评审,验收合格,合格率:96%。验收报告及有关资料上报江西省散预办审核后,核发《江西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检(试)验能力证书》。

 

   抚州市散装办有关人员作为监督员参与并见证了现场评审全部过程,指导和督促企业按照专家组开出的《非必须符合项中轻微缺陷项和不符合项汇总表》,如期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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