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明确指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为积极响应大气污染防治法,柯桥区的浙江水泥有限公司作为区内最大的水泥生产企业,带头做好废弃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作,承诺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将2号熟料生产线和粉磨站关停。同时,绍兴县兆山水泥有限公司和绍兴县宝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也定下改造目标,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限期改造,争取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目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号角声中,企业主动承担起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蓝天白云做出贡献,为全区营造同呼吸、共命运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氛围。
绍兴市柯桥区散办 李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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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散办打好安全护航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