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用户名:

密码: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成都交警查处首起水泥罐车伪造“阴阳货单”超载案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信息网  2021-12-08  来源:红星新闻

【字体大小: 打印

装载约50吨的预拌混凝土后,为应对交警检查并蒙混过关,竟伪造与实际载货量严重不一致的虚假发货单。但是,当两车轮胎明显变形后,引起了民警的注意……12月4日,成都交警对涉案三人依法作出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成都交警查处的首起水泥罐车超载运输伪造证据案。

 

轮胎变形严重 引起民警注意

 

11月17日,成华区成洛大道槐树店路与和悦路交叉路口,两辆号牌为川AX76**、川AX71**的水泥罐车行驶而来。此时,成都交警正在对重点车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民警随即示意这两辆车靠边停车。

 

检查中,两名驾驶人均表示车辆按照规定装载,川AX76**驾驶人黄某(男,本市人)还向民警出示了一张该车此次载货量为4方(约10吨)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以证明车辆不存在违法超载的行为,川AX71**驾驶人江某(男,本市人)也拿出同样的发货单予以附和。

 

然而,两车轮胎受车辆重力影响而变形较为明显的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按理说,以发货单上标明的载货量是不会引起轮胎如此明显的变形。就在继续深入的询问中,两名驾驶人的表情变得极不自然,回答也开始支支吾吾。

 

民警随即将车辆进行了过磅称重,结果发现川AX76**、川AX71**水泥罐车的实际装载量均为20方(约50吨),与两名驾驶人所出示的4方(约10吨)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的载货量完全不一致。而两辆水泥罐车的行驶证所标明的核定载重质量为11吨,可以说是差别巨大,涉嫌严重超载超限。

 

在违法事实面前,两名驾驶员最终低下了头。随后,成都交警对那张“瞒天过海”的发货单展开了深入调查。

 

违法超载伪造证据 被行拘7日

 

经查,11月17日,黄某、江某分别驾驶川AX76**、川AX71**水泥罐车,来到新都区梓宁商砼站的四川新志程商贸有限公司承包的商品混凝士生产线,装载预拌混凝土运往城东某施工工地。

 

两车在装载了20方(约50吨)预拌混凝土后,该生产线调度员钟某明知车辆已经严重超载,但为应对交警检查,在开具了交给施工方的20方(约50吨)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后,又伪造了与车辆实际载货量严重不一致的载货4方(约10吨)预拌混凝土虚假发货单交给黄某、江某。三人想以这种“偷梁换柱”的手段,在遇到执勤交警检查时,蒙混过关,逃避处罚。

 

   12月4日,成都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依法对钟某、黄某、江某作出了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并实施处罚。据悉,这是成都交警查处的首起水泥罐车超载运输伪造证据案。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