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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印发执行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信息网  2021-06-16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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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工信规划政策〔202120号)要求,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执行。

 

据悉,按照广东省的工作要求,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综合标准体系,实施强制性标准和严格开展常态化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和压实属地责任,贯彻落实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技术水平得到提高,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按照方案,广州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装备。组织排查和关停落后工艺装备。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落后工艺装备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排查发现的落后产能迅速组织淘汰。开展已关停退出落后产能复查和历次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回头看”,确保落后产能没有恢复和不能恢复。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依法依规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市直主管部门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

 

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通知》(粤府函〔201726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加强中频炉企业监管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通知》(粤工信材料函〔2020526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发挥市区两级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小组作用,保持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高压态势。

 

推动企业节能降耗。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依法处置能耗不达标企业。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要依法关停退出。

 

广州还将加强节能监察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节能监察,加快节能规范标准建设,加强节能监察结果的分析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节能诊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工业能效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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