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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模式获省厅推广应用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信息网  2024-12-06  来源: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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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公布房屋建筑工程“提质筑安我先行”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知》,公布了28个“提质筑安我先行”典型案例。其中,我市“创新监管模式 推动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成功入选。

      预拌混凝土质量直接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中心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把工程质量安全源头,制定发布《青岛市推动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两年行动方案》,提出“六项措施,四项保障”,不断压实混凝土质量各方主体责任,持续推动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

      六项措施:压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一、强化企业分级管控。深入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检查,结合预拌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运行数据,对全市正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全覆盖评估,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划分风险等级,实施“红黄蓝”差异化监管。

      二、扎实开展“比对试验”。在全市范围扎实开展混凝土试件强度比对试验,每半年梳理统计全市预拌混凝土试件比对试验数据,分析共性、个性问题,将分析报告共享给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同时,加大对比对试验不合格生产企业的处理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对应的实体部位进行结构实体强度检测鉴定。

      三、全面实施智能化监管。印发《青岛市预拌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应用指南》,规范住建部门信息化监管流程,通过智能化手段督促预拌混凝土企业;对平台中出现的预警数据要求闭环整改;督促电子运输单等应用率达到100%。

      四、严格原材料质量管控。加强企业原材料质量情况管控与常态化监督,督促企业完善原材料进场检验、使用制度与质量溯源机制,重点加强砂石骨料管理,严禁采用无合法来源材料。

      五、推进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参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范建设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印发《青岛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基本条件》,持续提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水平。

      六、推动质控双向延伸。引导预拌混凝土企业与施工单位的联动配合,鼓励预拌混凝土企业为混凝土浇筑、养护等使用环节提供增值服务。

      四项保障:完善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配套措施

      一、引导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对既有预拌混凝土企业加强资质动态核查,撤回资质不达标的企业;取缔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合理布局预拌混凝土站点,保持区域供需基本平衡。

      二、抓好标杆示范引领。组织全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智能化观摩会,发挥优秀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各区(市)扶持具有资金、技术等优势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绿色智能化创新试点。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培训长效机制,持续帮助企业加强能力建设,为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四、提升行业协会效能。指导行业协会完善机构配置,进一步深入挖掘行业协会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中心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引导预拌混凝土行业树牢“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推进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为我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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