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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高耗能项目审批将收紧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信息网  2025-08-13  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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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碳排放评价是指在对项目进行节能审查时,按照碳排放双控要求同步对项目碳排放水平、实施影响和降碳措施等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结果的行为,其评价结果将直接纳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据悉,这是首次将碳排放评价全面纳入节能审查体系。

     办法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10000吨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的,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禁止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节能审查权限下放至县级节能审查机关。对节能降碳相关指标进展滞后、专业力量不足、审查质量偏低的省级以下地区,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应及时调整或暂停其节能审查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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