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办法(2024年本)》及国家四部委相关通知要求,巩固去产能成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统筹,联合相关部门合力推进水泥行业规范产能管理,构建长效机制。
自治区工信厅立足实际,一方面解读普及相关政策,明确产能核算标准、整改路径及各部门职责,细化产能置换核心要求。在置换前,委托自治区水泥协会对拟补充产能的生产线实际产量进行核实,并出具产量核算报告,各企业据此补充产能。另一方面开展生产线摸排、置换方案梳理等基础工作,加强部门与盟市联动,破解工作难点。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及部分企业代表召开全区水泥行业规范产能管理座谈会,明确产能管理相关要求及手续办理程序。目前,已完成7条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补充置换方案公告、2条生产线正在公示,累计补充区内产能10834吨/日,压减产能11266吨/日(包括向区外出让熟料产能6300吨/日),减少6条熟料生产线。截至2025年底,累计向区外出让产能指标1477万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下一步,自治区工信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督导力度,进一步摸清实际产能与备案不一致的生产线情况,开展动态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生产线日产量不超过备案日产量110%组织生产”。同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政策宣贯和引导,强化自律,帮助企业尽快完成补齐产能相关工作,营造健康可持续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