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建筑规模管理激励城市更新的管理规定(试行)》近期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联合印发,设立总规模为1000万平方米的市级城市更新激励指标池,重点支持综合化城市更新组团,优先投向保安全、保民生、保发展的成熟度高的城市更新项目。
据了解,规定建立了市级指标激励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鼓励各区先到先得、先干先得,加快推动城市更新落地实施,保障城市更新由点扩面、全面推广。市级指标用于支持城市更新重大项目,重点保障危旧楼改建、老旧小区改造等解危排险、消除安全隐患类项目,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居住环境改善等民生领域项目以及重大产业更新项目。
同时,规定明确1000万平方米的激励指标池按年度投放。其中第一年市级年度指标池规模为300万平方米,后续将根据更新计划及上一年度实施情况,综合研判下一年度指标池规模。在符合规划的基础上,城市更新重大项目可申请的市级指标,按照不超过项目新增规模的50%予以支持。
为精准投放市级指标,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及城市更新信息系统,建立“区级认定—市级确认—监督管理”的规则。各区政府对城市更新重大项目进行认定,明确拟申请的市级指标规模。市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各区上报的城市更新重大项目情况及申请指标。需要关注的是,规定要求,自市级指标确认之日起,若项目一年内未开工,其占用的市级指标将收回至市级指标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