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是维系城市运转的“血管”,是城市的地下“生命线”,一次燃气管线损害、一次供水管线故障,都可能影响城市运行和公共安全。近期,经修订的《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岳阳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开始施行。这三部地方性法规各有侧重,分别针对“马路拉链”、权责不清、施工乱象等开出“药方”。
数智赋能迭代升级 打造管线数字化监管样板
“以往施工挖断燃气、通信管线,多数是因为图纸资料滞后,地下情况摸不清。现在,把数据真实、动态更新写进法条,可以从源头上规避盲目开挖。”浙江省杭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在原有法规基础上全面突出数智化管理,为城市地下管线治理更新制度标尺。
条例进一步压实管线数据管理责任,明确所有供水、燃气、电力、通信产权单位,必须实时向全市地下管线数据平台报送新建、改建、废弃管线测绘资料,逾期不报将被主管部门通报问责。
条例新增条款严格约束野蛮施工,要求建设单位开工前必须编制专项管线保护方案,未落实保护措施擅自开挖,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测绘成果弄虚作假、管线档案与实地情况不符的,产权单位将一并受到处罚。
针对久治难除的“马路拉链”顽疾,条例严守刚性约束,规定新建城市道路交付5年内、大修道路竣工3年内,原则上不允许开挖。确因应急工程需要破路施工的,必须报请区级政府审批。“多头开挖、反复破路,不仅影响交通,还极易引发管线破损事故。”一位管线运维负责人表示,条例强化管线年度建设计划统筹,推动多类管线同步入廊、同步铺设,大幅减少零散开挖工程。此外,条例理顺了各部门职责,建立管线事故快速处置机制,要求一旦发生管网泄漏、断裂,产权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到场抢险,守住城市运行安全底线。
权责闭环补齐短板 管住管线运维民生小事
在江西省南昌市老城区街巷,可以看到有些路面井盖存在标识模糊、破损无人修理的问题。刚刚施行的《南昌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直面运维短板,把井盖管理、老旧管网改造、智慧监测写进硬性条款,打通从建设到管护的制度闭环。
“过去井盖坏了找不到责任单位,居民来回拨打多个部门电话,问题迟迟得不到处置。现在法规明确,所有管线井盖必须标注产权单位名称和专业标识,未按要求标注,单个井盖最高可处以500元罚款。”城管执法人员介绍说。条例划定了清晰的权责边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筹管线建设,燃气、供水、通信企业承担主体养护责任,彻底破解了“出事无人担责”的治理困局。
在管线建设环节,条例提出“三同步”原则。要求地下管线与城市道路、综合管廊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条例还增设综合管廊管理章节,鼓励电力、通信、给排水管线集中入廊,减少路面反复开挖。同时强制要求易燃易爆管线安装智能感知设备,建立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定期开展老旧管网评估,对材质落后、隐患突出的老旧管线逐年更新改造。
紧盯施工乱象 严控围而不挖超时占道现象
“项目围挡一围就是两三个月,路面只挖不建,半幅道路长期封闭,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在湖南省岳阳市立法调研座谈会上,不少市民代表希望解决长期占道施工问题。《岳阳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回应市民关切,直击工程施工中的堵点痛点,针对占道施工、无序开挖立下严格规矩。
条例对占道施工设置硬性时限,管线开挖工程必须压缩工期,在最短工期内完工;如果施工停滞超过30天,建设单位必须先行恢复路面,杜绝长期围而不建现象。与此同时,条例沿用道路开挖年限管控,新建道路5年内、大修道路3年内禁止开挖,从严管控破路审批,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市民出行的影响。
为防范施工挖断管线引发安全事故,条例完善前期勘察流程,要求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查询地下管线档案,必要时采取人工探坑方式摸清管网走向,严禁机械盲目掘进。条例把管线普查、档案归集纳入常态化工作,持续完善地下管网信息库。
同时,条例清晰划分城市建成区与城郊管线管理范围,厘清住宅小区自用管线与市政公共管线边界,避免监管空白,保障供排水、燃气等城市生命线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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