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件列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范围后,自治区制定了《预拌混凝土认定考核表》、《预拌砂浆考核表》,根据考核表要求,初审组对推广散装水泥的砂浆企业也进行了评审。
联合初审组根据企业提出的认定申请,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等政策、法规,首先对企业的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目录范围;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导向;是否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等其它法定条件的书面文书进行了查验。随后,初审组一行采取书面形式、现场实物对照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的生产规模、工艺、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公布产业导向进行了现场一一核对。
初审组现场对符合新型墙材认定条件的企业进行确定,要求他们进一步完善相关认定申请材料,以报自治区墙改办认定;对不符合认定要求的企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鼓励他们开拓创新,尽早生产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
新疆伊犁州散办、墙改办 刘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