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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令 实现“十二五”散装水泥新跨越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信息网  2016-05-11  来源:山东省散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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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是《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政府令颁布实施的第六年,“十二五”时期,在政府令的推动下,我省散装水泥发展步伐加快,为节能减排,治理雾霾天气,建设美丽山东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十二五”期间发展散装水泥成绩显著

      (一) 散装水泥供应量位居全国前列

      全省水泥散装量由“十一五”末的8462万吨发展到2015年的9336万吨,年平均增长1.99%,位居全国第二。“十二五” 期间全省累计完成散装水泥达4.91亿吨,比“十一五”的4.12亿吨提高了19.17%。

      水泥散装率从“十一五”末的57.37%提高到2015年的61.53%,同比提高了4.1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83个百分点。居全国省区第六位,高出全国平均值3.11个百分点。已经超额完成了国家“十二五”水泥散装率58%的发展目标。

      (二)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显著

      “十二五”期间,散装水泥的使用可节约标准煤1128.12万吨,减少水泥损失287.24万吨,减少粉尘排放493.4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2933.1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9.59万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11724万吨。实现综合经济效益220.95亿元。

      通过发展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提高了施工效率,改善了劳动条件,保护了工人的身心健康,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低碳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三) 政策法规建设有了新的突破

      在《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的推动下,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和支持散装水泥发展,围绕着政府令的贯彻实施,积极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济南、青岛、淄博和潍坊等16个市以及14个县(市、区)出台了有关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等方面的政策。各项配套政策的相继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发展散装水泥政策法规体系,极大地推动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协调发展。

      (四) 散装水泥装备能力增强

      “十二五”期间,全省散装水泥发、运、储、用各环节装备能力配套增长。

      截止2015年底,全省拥有散装水泥发放库1441座、中转库35座、固定接收库1305座、专用汽车3469辆、散装水泥罐8366个。综合配套能力由“十一五”末的9500万吨提高到1.2亿吨,同比提高了26.32%。

      预拌混凝土企业发展到972家,年设计产能达到46359万立方米,拥有混凝土搅拌车8213辆、混凝土泵车978辆。年设计产能比“十一五”末的21600万立方米增加了1.15倍。

      “十二五”期间,我省预拌砂浆的发展从小到大,截止2015年底,已经建成预拌砂浆企业158家,年设计产能达到5773万吨,比“十一五”末的937万吨增加了5.16倍。拥有干混砂浆运输车303辆,干混砂浆背罐车36辆,干混砂浆移动筒仓2565个。

      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物流装备体系逐步完善。水泥企业加大了散装水泥库容,强化均化工艺,配备了先进无尘装车系统,散装水泥发放效率和环保效果有了较大的改善。大方量混凝土生产线得到快速发展,预拌混凝土企业遍布全省所有市县,并不断向发达乡镇拓展,混凝土的保供能力提高。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正在向县级城市发展。

      (五) 散装水泥应用程度显著提高

      随着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力度的加大,节能减排意识的增强,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以及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城市主城区工程建设均使用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水泥预制件的用量也在不断增加,散装水泥应用程度得到显著提高。

      (1)散装水泥供应量由“十一五”末的8462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9336万吨,应用程度提高了10.33%。

      (2)预拌混凝土供应量由“十一五”期末的 8595万立方米,增加到2015年的12315万立方米,同比增加了43.28%。
累计供应量预拌混凝土66075万立方米,比“十一五”(25608万立方米)增加了1.58倍。

      (3)预拌砂浆作为散装水泥应用产业链的又一种新型绿色建筑材料,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优越性,已经逐步被人们所认识。“十二五”期间,预拌砂浆累计供应量达2389万吨,比“十一五”(165万吨)增加了13.48倍。随着机械化施工的普及,预拌砂浆的优越性得到了更好的发挥,发展前景广阔。

      (六) 散装水泥社会知名度显著提高

      2012年中央电视台采访了我省农村推散经验,在央视新闻报道了“山东送建材下乡,散装水泥便民利民”的先进经验,中央电视台的宣传是对全国散装水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影响面广,宣传意义深远。

      “十二五”期间各级散装办以“发展散装水泥,减少粉尘污染”等为主题,利用电视台、电台、网络、手机公益短信、微信、出租车LED显示屏、报纸、杂志等媒体,以及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数字电影下乡等方式,积极宣传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和重要意义,宣传先进工作经验。各市积极建设并充分发挥散装水泥网站的宣传作用。“山东省散装水泥信息网”共发布各类信息4039篇,其中文字信息3773篇;图片信息266张;视频点播3部;注册会员751名,网站点击率突破百万;印发《山东散装水泥简报》60期,刊登各类稿件15000余份。在“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期间,全省统一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为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创造了良好氛围。

      (七)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显著增强

      政府令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作用的有效发挥,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原则得到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在政府服务大厅设立“窗口”集中征收为主,其他渠道为辅的专项资金征收体系。“十二五”期间全省征收专项资金达7.75亿元,比“十一五”(3.85亿元)增加了1.01倍。各级散装办认真执行专项资金政策,对于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及时办理资金返还,“十二五”期间共返还5172万元。

      各级散装办按照《山东省散装水泥“十二五”规划》目标,协助财政部门加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投入,引导、拉动社会资金参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农村散装水泥的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用于散装水泥项目的专项资金投入总计11127万元,比“十一五”(4000万元)增加了1.78倍。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约159.2亿元,专项资金的带动比例高达1:143,从而使散装水泥技术装备性能、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供应能力显著增强,政府型基金的宏观调节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八)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稳步发展

      农村推散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以及散装办的高度重视,各地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学习借鉴章丘、桓台、菏泽和平度等典型经验,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推散工作。一是通过散装水泥销售网点,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农村散装水泥使用量;二是积极推广预拌混凝土,拓展农村散装水泥市场;三是创新发展,向农村推广使用预拌砂浆,不断把农村推散引向深入,开创农村推散工作新局面。

      平度市锐意创新,该市对原有“平度模式”升级换代,进行了改造,扩大生产经营渠道和范围,生产效益成倍提高。市城乡建设委扶贫示范点(驻村第一书记)建设“配送中心”,解决了贫困村无集体收入等问题,实现了精准扶贫,赋予了农村发散新内涵。青岛市已建成“平度模式”直销网点25个,提高了散装水泥等基础建材和新型建材的配送能力,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65%。

      2015年沂源县散装办创新农村推散方法,结合县政府提出的“美丽乡村建设”,在3个乡镇设立12个预拌砂浆销售网点,向农民宣传使用预拌砂浆不仅质量优越,而且有利于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通过试用农民认识到了预拌砂浆的好处,全年推广使用4000余吨,预拌砂浆进农村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15〕116号),提出要加大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力度,通过制定规划,建立健全物流配送体系和农村销售网络,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切实抓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科研开发力度等举措,争取2016年末全市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57%,2020年达到65%。同时要求各区县根据实际需求,每个镇每年可新建2-3个预拌砂浆销售点,力争2020年达到200个,基 本完成预拌砂浆农村销售网络布点工作。农村推散迎来发展新机遇。

      菏泽市加大投入,增建农村推散网点(中转站)及小型混凝土搅拌站,研发推出“第三代”农村推散专用罐,同时制定科学的物流管理机制,保障高效率运输,极大地促进了农村推散工作的迅猛发展。

      “十二五”期间全省建设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达到1241个,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8802万吨,比“十一五”增加了65%;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4247万立方米,比“十一五”增加了3.86倍;首次在农村推广使用预拌砂浆4000余吨。为农民节省建设成本约13.2亿元。

      (九)城市“禁现”工作有了新突破

      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通知》和省经信委《山东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的推动下,没有列入国家要求“禁现”的城市也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全省16个地级市和15个县级城市出台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规定,配合大气污染治理,各级散装办与建设部门联合做好“禁现”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禁限”力度,扩大“禁现”范围。采取有力措施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现”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十)散装水泥统计工作得到加强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散装水泥使用、供应和主要设施装备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掌握统计智能直报技术,对全省80余名财务及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国散装水泥‘三位一体’网上智能直报系统”培训。

      在日常工作中全省散装水泥统计工作者能够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认真调查核实企业信息,按时上报统计报表,较好地完成了散装水泥统计工作。同时还及时上报《山东省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通过详实的统计数据反应了全省散装水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现状,为分析行业发展存在的差距和趋势,制定行业发展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我省连续被评为“全国散装水泥统计先进单位”,省散装办还荣获“促进全国散装水泥行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促进行业发展与标准化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全国散装水泥统计先进单位”、“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先进单位”和“省直文明单位”等荣誉。

      (十一)为行业发展做好服务

      为了更好地指导和服务行业发展,组织编制《山东省散装水泥“十二五”规划》;先后与济南大学共同开展了“山东省散装水泥在农村推广和普及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和“山东省预拌砂浆生产与工程应用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等课题,其成果为我省乃至全国农村推散以及预拌砂浆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应用模式。

      为了培养和选拔行业高技能人才,促进预拌砂浆行业岗位练兵和职工队伍素质的提升,2014年11月省人社厅、省建材协会、省散装办和省建材工会共同举办了首届“方达康杯”预拌砂浆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这在全国尚属首创。来自全省70家预拌砂浆企业的134名选手参加了竞赛。有8名选手获得一等奖,12名选手获得二等奖,20名选手获得三等奖。第一名的选手获得“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技术能手”和“山东省首席技师”称号。

      烟台、菏泽、济宁市散装办会同住建等有关部门,联合督查了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情况。威海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多批次的现场检查取证及备案。泰安市散装办加强对预拌砂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完善检测手段,提高产品质量,协调解决预拌砂浆推广中遇到的困难。淄博市连续七年参与由市住建局、监察局、检察院联合组织的“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活动。

      省散装办主办了“2012中国(山东)预拌砂浆产业展览会暨预拌砂浆产业发展论坛”,多次组织企业参加了中国散装水泥暨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技术装备及产品展览会和中国散装水泥产业可持续发展论坛。

      举办了四期全省预拌砂浆生产和检测技术培训班,为企业培养技术人才400多人次。青岛、济南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数字化散装水泥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效率。

      省散装办参与商务部《焊接式散装水泥钢板筒仓》和《螺旋卷边式散装水泥钢板筒仓》、《预拌砂浆生产及其装备制造企业等级评价规范》、《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等标准的编制工作,负责完成了《散装水泥行业系列教材-预拌混凝土》的编写任务。

      二、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发展差距仍然较明显

      水泥散装率与浙江和江苏等先进省相比差距还很大,各市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与农村发展差距依然较大,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较低。

      2.“禁现”力度不够

      大部分市县预拌砂浆产能还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部分县还没有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县级城区还没有全面实施“禁现”。

      3.专项资金发生变化

      财政部发文《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自2016年2月1日起,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财政部新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管理散装水泥缺乏经济手段;在过渡期如何继续支持与散装水泥发展有关项目的建设存在困难;大部分散装办工作经费尚未改从财政预算中列支,不利于稳定队伍和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2016年发展散装水泥工作重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十三五”时期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适应经济新常态,积极应对供给侧改革。抓住建筑产业现代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和新型城镇化等建设机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加强依法行政,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发展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加大城市“禁现”力度;深入推进农村散装水泥工作;强化服务协调,推进行业创新驱动和提质增效,开创我省散装水泥工作新局面。

      1、继续加强政策法规建设

      针对散装水泥发展需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要求,认真做好发展散装水泥的立法工作,各级散装办要密切配合做好立法调研、论证、修改等各环节工作,争取早日完成立法。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和《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市、县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扎扎实实做好政策法规建设工作。

      2、进一步加强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编制好全省和各市“十三五”规划,对未来散装水泥发展意义重大。“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要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线,以提高散装水泥发展质量为目标,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全省的发展规划要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紧紧围绕着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高质量、高标准制定好“十三五”规划,各级散装办要积极为省级“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

      各市要认真总结并积极宣传“十二五”时期发展散装水泥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研究本地区“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和阶段性特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机遇,明确发展的方向,尽快完成“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3、进一步加大“禁现”力度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是一项涉及生产、运输、使用等多个环节,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查、项目验收等多个阶段,以及建设、环保、交通、公安、质检等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各级散装办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建立协调机制,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力度,通力合作,齐抓共管。2016年要集中力量推动预拌砂浆生产空白县的发展;积极推广机械化施工技术;结合雾霾天气治理的需要,禁止袋装干混砂浆进工地;继续做好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确保“禁现”区域内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做好“禁现”规划,积极扩大“禁现”区域和覆盖范围,争取早日实现“到2017年年底,所有城市、县城建成区建筑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目标。

      4、积极拓展农村散装水泥市场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省政府制定了《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规划》突出城镇化要体现生态文明、绿色、低碳、节约集约等要求。提出,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左右,努力实现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促进1000万左右城中村居民完全市民化。随着《规划》的实施,需要修建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以及电力、燃气、自来水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大量城镇化建设工程需要发展农村散装水泥。

      各级散装办要认真做好在城镇化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工作,鼓励研发适合农村推散的设备设施和技术,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

      5、重视和支持水泥制品的发展

      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具体“路线图”。重点提出:要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

      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已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企业参与、产业化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正在稳步推进。按照郭树清省长“抓紧安排试点,先做起来”的批示要求,2015年累计落实918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启动10个城市、54个生产基地、16个工程项目试点。全省已经建成11个预制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占全国的10.6%。国家级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和基地数量均居全国第一。首个装配式公租房—济南港新园公租房项目全面开工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4.52万平方米,由万斯达全过程主导设计,构件制造及安装施工,是我省规模最大、装配化率最高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项目,装配率达85%。烟台市首个住宅产业化TUS体系示范工程—嵛景华城48号楼正式投入使用。威海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威海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的意见》,计划到2020年,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建设的项目占全市当年新建项目面积比例将达70%以上。济南长清区全力做大住宅产业。国内首家装配式农村住宅产品在日照落户。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5〕151号),加快转变住房建造模式,推进建筑(住宅)产业现代化。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1号文件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6号)、《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号),分别提出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要求。各地城市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都包括上述建设项目。

      预计到2017年,全省建筑部品生产线将达到30条,产能1200万平方米,建筑产业实现产值260亿元,形成百亿级产业集群。

      未来建设均需要大量工厂化生产的水泥制品,大规模高质量多品种的水泥预制件的应用,进一步延伸了散装水泥使用产业链,必将带动散装水泥行业的发展、变革,为散装水泥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各级散装办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发展契机,积极做好服务,努力实现产业升级、结构调整,通过发展水泥制品,进一步推动散装水泥的优化发展。

      6.认真做好用政府型基金推动散装水泥生产应用工作

      按照财政部(财税〔2016〕11号)文件“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件列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纳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范围,继续推动散装水泥生产使用”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型基金的使用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基金使用申报、评估、审核、补助制度,不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要统筹使用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政府性基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散装水泥产业发展。

      7、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不健全和分类问题没有落实的地区,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工作,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市级散装办要加强对县(市、区)级的业务指导,不断强化管理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随着散装水泥使用产业链的不断延伸,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行业发展速度加快,需要更多的高技能综合性管理人才。要通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懂管理的高素质散装水泥行业管理队伍。

      8.进一步加快散装水泥产业技术进步

      “十三五”时期,我们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技术,学习借鉴青岛、济南市散装办的先进经验,建立智能化管理服务系统和动态监控平台,提高散装水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要重视散装水泥应用技术的研究和创新,鼓励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现代化水平,降低散装水泥应用的综合成本。

      9.进一步加强行业廉政建设工作

      各级政府已经向社会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着眼于规范权力运行,对政府该做什么作出明确界定,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责任清单着眼于解决政府不作为问题,明确管理服务责任,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

      各级散装办主任是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第一责任人,首先要落实好领导责任制。确保散装水泥管理权力的正确运行,认真履行好管理服务责任。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行政处罚、企业生产备案以及规划核定等相关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切实做好廉政建设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发展散装水泥任务更加艰巨,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经信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齐心努力,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山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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