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16〕12号)精神,南宁市工信委与市财政局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60万元,对积极推广预拌砂浆的示范性企业进行补助。
2016年11月,市散办向有关企业下发了《关于申报 2016年南宁市预拌砂浆推广费用补助的通知》(南散字[2016]52号),截止11月11日,共收到申请预拌砂浆推广费用补助申请材料2份,市散办联合市财政局企业科对项目进展情况、财务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考察,拟定南宁市基禾标建材有限公司、广西横县恒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补助条件,对2家企业予以47.81 万元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补助。
南宁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翟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