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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推进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协同发展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信息网  2026-08-25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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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大对绿色建筑产业的精准金融供给,引导各类金融资源赋能城乡建设转型升级,扎实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近日,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构建财政引导、金融支撑、税收激励、保险配套协同发展格局,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绿色建筑全产业链,筑牢全省城乡建设生态安全屏障。

     结合青海高寒高海拔地域特征,实施意见明确九大重点支持范围,覆盖星级绿色建筑开发建设与运维、超低能耗与零碳建筑发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绿色农房与乡村低碳建设、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绿色建材推广与产业发展、智能建造与建筑绿色技术服务、建筑领域绿色消费培育提升。

     在金融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优化绿色信贷精准赋能。实行差异化授信政策,适度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办贷环节,在贷款授信、贷款年限上给予适度倾斜,切实降低建筑行业绿色低碳改造融资成本。拓宽多元化融资供给路径。鼓励省内具备条件的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产业市场主体,依托资本市场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专项债券,拓宽中长期低成本融资渠道。引导地方产业基金、社会资本深度参与零碳建筑示范、绿色建材产业园、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重点领域,形成信贷融资、直接融资、产业投资多元互补的资金供给格局。

     同时,强化担保保险风险兜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性作用,对绿色建筑上下游中小微市场主体降低担保门槛、下调担保费率,缓解企业融资增信难题。引导保险机构贴合工程建设实际,开发绿色建筑工程质量、运维性能、节能效果等专属保险品类,覆盖项目设计、施工、运营全周期,对冲高原气候、工程建设等各类潜在风险。统筹落实绿色建筑相关税收优惠、财政激励政策,重点做好绿色建材推广、智能建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农牧区被动式节能建筑等重点领域政策落实。结合高原美丽乡村、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农牧区绿色农房新建与节能改造。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提出,立足居民住房消费实际,建立住房公积金与绿色建筑挂钩联动机制,按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实行阶梯化贷款额度倾斜支持。简化绿色建筑楼盘公积金准入及贷款办理手续,支持群众购置绿色低碳住宅,鼓励家庭开展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绿色家装升级,以公积金政策撬动建筑领域绿色消费。

     实施意见同步强化风险管控,金融机构加强授信和投资审批、信贷和投资资金拨付、贷后和投后管理,防范企业或个人以绿色建筑名义套取绿色金融贷款政策优惠,同时根据合同条款督促客户加强风险管理,对项目竣工验收时不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要求的,或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取得承诺的相关证书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启动退出机制。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持续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推广、标准化建设、高品质发展,将建立省、市(州)、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共享、项目推送、政策对接的工作平台。面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金融机构、税务部门及市场主体普及绿色建筑标准、绿色金融产品、税费优惠及申报流程,提升绿色项目识别、审批风控及政策兑现专业能力。立足青海高原绿色建筑发展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创新绿色信贷、供应链金融等产品,支持保险机构拓展绿色建筑性能保险、工程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险种,完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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